重庆国资委采取措施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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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08:55 国资委网站 | |||||||||
一是认真纠正个别企业少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问题。对少数企业少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少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使企业职工的退休待遇受到影响的现象进行纠正,并明确了处理意见,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积极推进企业加入市级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级统筹区外市级及市级以上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三是落实解决企业办中小学校退休教师待遇。截止7月底,对符合(渝办发[2004]212号)规定范围的1996名退休教师,兑现补贴301.56万元;符合(渝经企改[2003])42号文范围的826名退休教师,兑现补贴36.2万元。并指导督促由企业自筹补助的2673名退休教师,兑现补贴323.16万元。 四是积极组织开展企业拖欠职工有关费用的清理工作。对拖欠企业职工的“三金二款”,包括拖欠职工的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工资款、集资款等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出13亿欠款,目前,特钢的3亿欠款已全部了结,面上企业也已还款5000多万,对其他拖欠职工的企业,市国资委已责成集团公司督促企业制定还款计划,并在短期内将欠职工的有关费用分期给予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