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 巴曙松
目前,从汇金公司的运作模式看,汇金或者是通过参与商业银行的改革重组,作为国有资本的代表人行使股东权力,或者是在金融稳定职能的目标推动下,注资银河、申万、国泰等券商。一时间,汇金公司成为中国金融改革领域最为引人注目的机构。在国有银行改革之后,汇金公司减持股权获得了良好的收益,同时国有银行改革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可以
说,在汇金初试啼声之后交上了一份不错的答卷。实际上,从汇金履行的职责看,两者具有许多共同性与一致性,以至于很难简单把其区分为战略投资或者财务投资,因为汇金出售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的股权已经获得了相当可观的收益;也难以简单区分为是行使金融改革职能还是金融稳定职能,因为汇金公司参与国有银行改革同样有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目前,对于汇金公司,尽管也有一些不同形式的批评,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较之简单的行政注资、由财政部门管理的模式,现有的汇金公司模式无疑是一个进步;汇金公司在国有银行重组和证券公司改革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也是金融界有目共睹的。尽管汇金公司可能行政级别并不高,但是,汇金积极履行股东职能,促进金融业的改革重组,已经初步显现出重要的金融改革重组平台和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平台的功能与职责。汇金初试啼声,触及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领域的一个令人瞩目的区域和问题:中国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究竟应当如何进行?政府在金融业改革重组中究竟应当以何种方式参与?在国资委模式设计的研究过程中,曾经也一度有建议让设计中的国资委同时覆盖工商业领域的国有资产与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的管理,但是因为担心金融行业和工商企业同时在国资委管理之下,容易导致关联交易而作罢。但是,究竟如何监管金融业的国有资产,依然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其实国有资本在中国很多类型的金融机构中都有投入,如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中信、光大两个集团公司、中央国债登记公司、银联等,仅中央级国有金融投资即约1万多亿元。值得关注的是,汇金公司开始涉足证券公司的救助,使得汇金公司在金融重组中的定位等问题引起金融界的关注。2005年7月,中国的外汇储备超过7100亿美元,居高不下的外汇储备给如何提高外汇储备运用效率提出了挑战。一个十分简单的道理是,外汇储备并不是越高越好,持有外汇储备不仅要支付财务上的成本,也会付出金融结构扭曲的成本。欧洲货币统一之后,欧盟地区各国共同持有的外汇储备大幅下降,就是欧盟货币整合带来的正面积极效果。目前,不少国家在采用不同的模式探索外汇储备的运用渠道,这实际上就是在国内金融体系媒介功能欠缺条件下,由中央银行来完成这种金融媒介功能,通常进行运用的外汇储备,是在满足流动性需求之外的外汇储备。从运用外汇储备出发,汇金公司开始在金融重组中发挥越来越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汇金公司开始尝试涉足证券公司救助时,一些值得深入反思的问题就出现了。首先,汇金公司用于这些重组和救助的资金来源于何处?是基于何种标准获取的?如果主要来自于外汇储备,那么,汇金公司是否需要为外汇储备的高效率运用承担考核的责任?当初,之所以能够从法理上动用外汇储备对国有银行进行注资,是因为中央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负责经营管理外汇储备。如果把这些外汇储备用于危机金融机构的救助,汇金公司就成为金融稳定框架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中央银行的金融稳定框架,究竟是应当严格限制在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银行部门,还是可以不受限制地延伸到主要为微观个体金融风险服务的证券部门、保险部门?如果没有限制地向这些部门延伸,可能会在客观上放大,这些金融机构投机冒险的动机和不承担投机失败责任的道德风险,实际上对整个金融市场稳定是不利的,也可以说是一定程度上的对于货币发行权的滥用。其次,汇金公司无论是动用外汇储备,还是基于国家信用借入的外部贷款等,都涉及到公共信用和公共资源的动用,因此加强透明度和信息的披露十分重要。例如,汇金公司注资的决策程序如何?谁为注资的后果负责?汇金公司的资产组合及其变动如何?回报水平如何?与同类型的投资回报相比较如何?目前,通常容易把汇金公司与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类比,值得提醒的是,淡马锡的投资效益并不突出,在许多重大的投资决策上往往付出更高的价格,形成了所谓“新加坡溢价”,这实际上也是政府决策参与市场运作所付出的代价。再次,汇金公司的内部治理同样值得关注。排除控股的机构股权董事,已经是带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从治理结构角度看,这些董事的选择过程是否透明?是否只是原有的相关监管机构的利益划分的另外一种形式?是否可以试行向市场公开招聘董事?如何处理汇金公司与党委领导之间的关系?这些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操作性问题。最后,如何处理旗下各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关联交易与利益冲突?这同时也涉及到对于汇金公司的定位问题,和对于整个金融行业重组改革的规划,例如:哪些金融机构需要控股、控股比例多少、控股方式是什么?哪些要暂时控股、哪些要长期控股?制定这些规划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2005年刚刚发布的《OECD国有企业治理指引》,强调政府在国有企业的治理中应当扮演明智、负责任和积极进取的所有者角色,应当建立一套清晰稳定的所有权政策,并且,在保持必要程度的职业化和有效率的基础上,确保以一种透明、负责任的方式对国有企业进行治理。汇金公司作为政府履行所有者职能的一种工具与平台,同样需要遵循透明、负责任等市场规则的约束。这必然是下一阶段汇金公司必然的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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