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省环保局等部门向省人大常委会做了污水处理工作及治污保洁工程的情况报告,省环保局指出,目前广东大多数地方的污水处理收费在0.50元/立方米以下,低于长三角地区1元左右。近期,我省将按“保本微利”原则逐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珠江三角洲不低于0.7元/立方米。
我省治污保洁工程提出,今年我省污水日处理能力要达到500万吨,污水处理率达到4
5%;2010年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不低于70%。
省环保局局长李清坦承,目前污水处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污水处理收费总体偏低。据悉,珠三角地级以上市城区的征收标准在0.50元/立方米以上,其中深圳最高,为1.05元/立方米。但其他地级市城区的征收标准基本上在0.50元/立方米以下,最低的梅州市区只有0.10元/立方米。全省仍有8个县级市未开征污水处理费。
对此省建设厅也表示,目前他们正联同省环保局、物价局草拟《广东省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考虑把珠江三角洲城市和粤东、粤西及粤北城市分为两大类,制定各自的污水处理费的下限标准,要求各地在规定时间前必须征收污水处理费,且收费标准必须在当地标准的下限以上。按照初步设想,在明年年底前,珠江三角洲地区不低于0.70元/立方米,其他地区现已征收污水处理费的不低于0.50元/立方米,新开征的也要达到0.30元/立方米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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