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力普:跨国公司是中国知识产权执法的受益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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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 09:02 法制日报 | |||||||||
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 本报记者 李立 加入世贸组织4周年在即,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田力普说,加入WTO这些年来,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一如既往快速发展。尤其是在知识产权执法方
执法全面渗透所有知识产权领域 “尽管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只有短短的20年,但它走过了国外花上百年甚至几百年才走过的历程。这一成就不仅体现在立法上,而且在知识产权执法上,我们同样下了很大的功夫。”田力普说。 事实的确如此。近年来,司法机关依法审理了一大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类案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被侵犯人的经济损失及时得到赔偿,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打击。1998年到2004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8228件,审结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057件,判处罪犯2375人。 国外跨国公司得益巨大 “可以说,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与快速发展,首先得益的是国外的跨国公司与企业,他们获益巨大。” 田力普用数字证明了他的观点。 比如,技术含量较高的发明专利,其申请量的一半来自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而且基本都集中在高技术领域和与中国的巨大市场关系密切的领域。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发明专利申请13万件,其中6万多件来自国外。从每年授权量的比例看,国外专利占将近2/3,国内只有1/3。拿到了专利权,就意味着在中国占据了市场前景。因此,无论是美日还是欧盟各国,入世这几年来,外国在华申请专利的力度和活跃程度都在持续增强。 田力普认为,这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国外企业对中国市场高度重视,申请专利、注册商标都是进入市场前期的准备;二是表明国外企业对中国知识产权制度是抱有信心的,包括对市场环境、制度环境、法律环境的认可。否则,他们的申请量也不会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 美国在华公司表现活跃 中国美国商会2005年白皮书中写到,通过问卷表明,“绝大多数公司都指出,他们在中国的5年商业前景是乐观的或谨慎乐观的。”中国美国商会会员“对中国商业环境显示出强烈的信心”。 对此,田力普说,专利统计数字也证明了这一点: 从专利法实施的1985年到1999年,美国在华专利申请是44027件,2000年到2004年是55832件,后5年是前14年的1.27倍,今年预计超过2万件。活跃和不断增加的申请量,表明了美国公司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 现在,美国一些人喜欢拿少数个案,指责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对此,田力普指出,指望美国所有在华专利都被维持,这是在全世界都行不通的道理。 用更广阔的眼光看待知识产权保护 田力普坦言,从总体上来讲,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立场坚定、执法有力、成效显著。但我们也不否认在知识产权领域还存在各种问题,比如侵权、盗版、假冒等还经常发生。 “这是一个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待这个问题要用一个更广阔的眼光来看,即知识产权问题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要通过对话、协商、加强能力建设来解决,而不是一味地横加指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