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方式及手段
学者论坛 顾海兵 周智高
我国的国情与西方国家相比具有质的区别。除了经济体制、经济水平等方面的差别之外,在政治、文化、传统等方面也都有很大的不同。显然,经济活动是不可能脱离政治、文
化、传统等因素而孤立存在的。所有这些不同决定了指导我国经济建设的理论与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也应该有质的区别。如果用西方经济学理论来指导我国的经济实践,必然会出现理论指导与实际成效之间的巨大偏差。具体到宏观调控问题上也是这样,即我们必须有自己的宏观调控范式。
一、宏观调控的对象
对于“宏观调控”的具体含义有多种不同的理解。但是,不管对“宏观调控”这一概念如何理解,从操作角度看,重要的是宏观调控的对象。宏观调控的对象可以从主体与客体两个方面进行考察。从主体看,宏观调控必然涉及人,涉及各种经济利益主体;从客体看,宏观调控主要涉及到的是国民经济的总体和总量,这主要是通过一些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体现出来,比如经济增长的速度,商品的总供求平衡,劳动力的总供求平衡,货币的稳定等。
主体层面的宏观调控对象。从主体的角度来看,宏观调控主要涉及到的是经济中各种利益主体。这一点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很大的不同。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几乎没有主体层面的宏观调控对象。这主要是由于资本主义的私人所有制基础,从而决定了私人所有制的企业和个人的分散化决策构成了其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内容,对自身经济利益的敏感以及由此决定的预算硬约束是其微观经济主体的主要特征。企业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来决定是否进行扩大再生产以及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和如何生产,个人也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决定自己的消费行为。国家对企业和个人的行为不能进行直接干预。而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中的利益主体除了民营企业和个人之外,还包括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而国家由于拥有对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对地方政府的行政领导权,因此也就能够对二者进行干预,使二者的行为符合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这两者也就能够构成我国宏观调控主体层面的对象。同时,在实践中,我国也必须将二者作为宏观调控的对象。
客体层面的宏观经济调控对象。从客体的角度来看,宏观调控的对象主要是指国民经济的总体和总量,其中实现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是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客体层面的宏观调控对象是通过一系列的经济指标体现出来的。其中对于经济增长主要是通过GDP的增长速度来考察。而总供给和总需求则涵盖了整个的国民经济活动,实际上既包括商品总供求的平衡,又包括劳动力供求平衡、货币供求平衡等多方面的内容。在宏观调控的实际操作中,二者需要分解为若干的具体指标,其中主要包括价格指数、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与分行业增长速度、财政收支平衡程度、国际收支平衡程度、失业率、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平衡程度、敏感商品供求平衡程度、金融稳定程度、经济安全程度、最低社会保障制度执行程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以及两者差距、环境污染程度等等。通过这样指标的分解,才能使宏观调控的主体可以找到明确、有效的手段影响客体,从而达到预期的经济目标。
二、宏观调控的方式
在实践操作中,宏观调控具体可以分为间接的宏观调节和直接的宏观控制。所谓宏观调节,是指宏观调控主体通过经济杠杆的作用影响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并进一步影响经济主体的行为,以使之符合宏观调控的要求。而宏观控制,则是指宏观调控主体直接作用于宏观调控的对象,以达到宏观调控的目标。根据二者在宏观调控中地位和作用的不同,宏观调控的方式也就可以分为以宏观控制为主、宏观调节与控制并用和以调节为主、控制为辅三种。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中,宏观调控的方式主要是以宏观控制为主。在目前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方式则是以调节为主、控制为辅。而在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下,至少在今后5-15年内,宏观调控应该选择宏观调节与控制并用的方式:
首先,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经济结构复杂,利益主体多元。这就决定了在现有基础上中央政府不可能完全运用直接控制的手段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完全的一刀切政策是不可能达到协调众多经济利益主体的目标的。必须依靠市场的力量,由政府调节市场,由市场调节企业。只有这样,宏观调控的预期目标才可能实现。
其次,宏观调控对象和微观基础的不同决定了宏观调控方式的不同。在我国目前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所有制企业并存,民营企业在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决定了我国目前的宏观调控不可能再采取以前的直接控制方式。而同时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在经济中又扮演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这就决定了我国的宏观调控中除了进行间接调节之外,还必须进行直接控制。二者并用才能达到宏观调控的目标。
再次,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时期,政府在其中扮演的是改革制定者和推动者的角色。在整个改革过程中,政府是居于主导地位的。政府的这种改革制定者和推动者的地位就决定了在我国的宏观调控中,政府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对经济整体的直接控制是必须的,而且经实践证明也是有效的。
最后,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和建国后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决定了我国不具备现代市场经济的传统,从而也就决定了单纯以调节为主的宏观调控在我国大多会失效。我国目前进行的改革就是一个从计划经济制度向市场经济制度变迁的过程。而制度的变迁必然是一个长期演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内,在我国尚未完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或者说即使市场经济的正式规则得到了建立,但是由于非正式规则的存在,正式规则难以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客观实际情况就决定了在我国宏观调控的过程中,与原来人治传统和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直接控制手段仍然需要发挥作用。
三、宏观调控的手段
面对国民经济这样一个复杂的系统,为了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需要一定的宏观调控手段。与宏观调控方式的分类相类似,宏观调控的手段也可以分为宏观调节手段和宏观控制手段。
(一)宏观调节手段
具体来看,宏观调节手段包括经济手段、法规手段和文化手段。
1、经济手段。主要包括经济计划(规划)、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经济计划,就是指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未来发展过程所做的部署和安排,具体地说,它是指为了实现宏观经济目标而对整体目标进行分解、计算并筹划人、财、物,拟定计划实施步骤和方法,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至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由于它们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宏观调控过程中运用相当广泛,这里不再多说。
2、法规手段。法规手段是国家通过经济立法和司法调节经济活动的强制性手段,包括一系列关于经济活动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3、文化手段。文化对经济具有巨大的作用力。但是,同其他调控手段不同的是,文化手段作为一种特殊的调控手段,其对经济发挥作用的时间相对缓慢,对传统有很大的继承性,表现出较强的稳定性。这种手段必须贯穿于经济发展的始终。
(二)宏观控制手段
宏观控制手段主要是指行政手段。
一般情况下,行政手段是由上级行政机构向下级行政机构下达行政指令,或通过行政审批、许可证和配额、人事等制度,直接而明确的要求贯彻执行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政策意图。因此,行政手段具有纵向性、强制性和速效性的特点,是宏观经济管理的直接手段。由于我国中央政府兼有国有资产直接所有者的身份,其行政手段也作用于国务院直管的大型企业集团。
就我国目前宏观调控的手段系统来看,虽然行政手段的实施应该存在一个递减的趋势,却仍然是一个我们必须加以重视并有效利用的手段。这首先是由我国目前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市场发育情况所决定的。我国目前的市场化程度仍然较低。这样的市场发育情况就决定了政府在宏观调控的时候不得不以行政手段来替代仍不完善的市场手段。另外,我国经济的微观主体(或者说宏观调控的微观基础)也决定了行政手段在我国目前的宏观调控是不可缺少的。虽然对于竞争性的国有企业应主要由市场来调节,但是在特殊时期,以及非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运用行政手段对其进行控制以使之符合国家发展和宏观调控的要求是必须的。而且正如前面所论述的,地方政府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作为宏观调控主体的中央政府运用行政手段来控制和约束地方政府的行为也是必须的。
最后需要补充说明的一点是,对于上述各种手段的划分只是一种粗略化的结果,在现实情况中它们经常是很难截然分开的。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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