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审计促进了部分地市法院、检察院院长履行经济责任意识的提高(05-1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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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16:34 审计署网站 | |||||||||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组织部的提请,黑龙江省审计厅先后对哈尔滨市、伊春市、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黑河市人民检察院院长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各单位党组和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原因、建议等,有的组织班子成员专门听取审计情况,有的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中层干部会等专门通报审计情况,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目前各单位的整改已初见成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清查登记,现已清查完毕,年底前将统一
省审计厅还通过审计出的问题,帮助各单位查原因、找危害、提建议,不仅提高了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思想认识,也促进了各单位进一步提高遵守财经法纪、规范财务管理的自觉性。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在向省审计厅反馈意见时说:“为进一步履行好自身所担负的经济责任,一是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走出过去‘财务管理有主管领导,自己原则要求就行’的思想误区,把履行经济职责作为自己履行院长职责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二是在管理上做到具体抓。杜绝在财务问题上过于超脱,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强化财务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听取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院财务状况。三是在监督上要加大力度,在坚持责任追究的同时,采取主动请专业人员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财务工作的事先预防和事中预防,确保财务管理不出或少出问题。四是在具体问题的整改上要加强督办。对此次审计报告中指出的我院存在的七个方面财务问题,我已与主管财务副院长和财务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现已逐项进行整改”。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说:“这次审计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重审判轻管理的观念,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审计建议进行整改,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说:“这次审计改变了我过去总认为法院办好案、抓好队伍是主要工作的片面思想,促使我在思想上对真正履行经济责任有了足够的认识。”黑河市人民检察院院长说:“通过这次审计,我本人在思想上有了新认识,今后我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严格履行自身的经济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