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山西省纪委通报全省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情况,全省已有947人撤出煤矿入股,金额达15601.71万元。
今年9月开始,山西省在全省范围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有952人申报投资入股煤矿,投入金额156 10.71万元。其中,有947人已按通知要求撤出煤矿入股,撤出金额15601.71万元。在申报的952人中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354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3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74人,其他人员41人。涉及煤矿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入股的174人。申报投资入股金额10万元(含)以下的875人,10万元至50万元(含)的53人,50万元以上的24人。目前,吕梁、临汾3个投资大户也已全部撤出资金。同时,当地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都分别对其作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山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主任王俊忠介绍,目前所申报的大都是比较暴露的,是以个人名义直接投资入股的,那些隐藏在背后以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的和带有保护伞性质官煤勾结的权力股、干股还要进一步深挖。下一阶段的清理纠正,将继续进行个人申报和监督检查,查处举报案件、深挖隐瞒不报、入暗股、干股和为非法违法煤矿充当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对继续主动申报的,可不按违纪违规处理;对不申报被查的或申报不撤资的,要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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