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座谈会在杭州召开。总局党组成员、总局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副组长、中纪委驻总局纪检组长石见元在会上强调,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是一项系统工程,头绪多,任务重,要求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各地要抓紧制定《实施意见》,逐项落实各项任务,努力建立符合工商实际、具有工商特色的惩防体系。
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浙江、广东、四川、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广州、深圳等省区市、副省级城市工商局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领导小组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并汇报了本单位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开展情况。
石见元指出,中央《实施纲要》及《任务分工方案》下发后,各地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纷纷成立了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领导小组,有的省局不仅党组书记是组长,而且所有的党组成员都是副组长,充分体现出一把手挂帅、全党动手抓的精神。各地通过组织学习、问卷考试、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等形式,使《实施纲要》在广大工商干部中深入人心。从年初颁发到现在的几个月时间里,中央落实《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在工商系统得到很好的贯彻。
石见元指出,目前各地已经或正在制定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实施意见,所有单位都已成稿,其中,浙江、北京、山西、青海、深圳等省市局已正式印发,四川省局已经党组讨论通过,准备下发,甘肃省局已经省纪委审核通过,这本身就是成果。起草过程就是运用中央精神指导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过程,既体现了中央精神,又突出了工商特点。浙江的汇报比较全面,既有起草、制定文稿的做法和经验,也有文稿落实下发后实践的经验。北京的显著特点是运用科技的手段,加强监管。山西省工商局的六点思考,是认真学习中央精神,指导山西工商工作的实践结果。青海省工商局已经建立了反腐倡廉教育宣传联席会议制度。深圳市工商局改革的举措比较多,力度比较大,在行政许可方面正在探索一些新的措施和办法。四川省工商局注重吸取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形成新的制度。甘肃省工商局突出了警示教育。其他地方工商局也各有特点。此外,各地把落实《实施纲要》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已经取得初步成果。
石见元对当前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提出了两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学习《实施纲要》,提高认识,着重领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在提高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上下功夫。他说,《实施纲要》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有些人认为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与己无关,这些都是错误的认识。经验证明,反腐倡廉不是哪个部门的事情,是全党要抓的重大任务。现在中央从更高的角度提出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充分说明了惩防体系建设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惩防体系是对干部成长规律认识的深化。干部有一个逐步成长的过程,思想变化过程也就是行为变化的过程。如果各级党组织能够对一些有犯错误苗头的干部做到尽早地教育、警示和预防,就能够挽救很多干部。要发挥教育润物细无声的作用,预防、教育为先。要对干部经常地、反复地、坚持不懈地进行教育。惩防体系是对纪检监察工作规律认识的深化。要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把原则性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的任务,体现从抽象到具体的思想方法,反映具体抓、抓具体的工作思路,来不得半点虚功。现在研究2005年至2007年的工作要点,不能只讲原则,要明确具体的工作事项;不能上下一般粗,应该是越往下越实,越具体。
二是抓紧制定《实施意见》,逐项落实各项任务,努力建立符合工商实际、具有工商特色的惩防体系。各省、区、市工商局在11月底之前完成制定印发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的工作。要全面把握《实施纲要》基本精神,同时突出工商机关特点。在指导思想上,要突出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的思想;在突出重点对象上,首先是工商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另外就是握有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干部任免权的部门和人员;在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上,针对工商机关的特点,主要应抓住两个方面共六条,行政执法方面三条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内部管理方面三条是:干部选拔任用、重要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工程项目包括信息工程建设。要从这几个突出点入手,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来研究具体的落实办法。为此,要结合本地实际,分析可能发生问题的业务环节和部门;把提出的措施融入业务工作中,不能两张皮;总结吸收已有的经验和成果;在改革、发展、创新上下功夫。
石见元强调,要明确2005年到2007年的工作要点,周密考虑,合理搞好任务分解。各地在任务分解时要在充分协调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把责任落实到各处室,明确每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要加强领导、协调、检查和指导。在加强领导的同时,要强化、完善和健全协调机制,从起草文稿到任务分解,再到具体落实,都离不开协调。检查工作的第一件任务就是检查各牵头处室落实分工方案中牵头工作的具体情况。各省级工商局纪检监察部门既要指导省级局机关,也要指导所属各地市级工商局。各级工商部门要上下互通,建立报告制度,建立情况互通机制,各省、区、市工商局也要建立对总局的情况报告制度。总局的有关工作也要征求各省级工商局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结束后,参加会议的代表们赴湖州市工商局南浔分局考察了该分局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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