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满意就是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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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10:0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北京11月23日讯 (记者 丁国元)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专门发文,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坚决落实好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要把下岗失业人员满意不满意作为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工作标准,推动实现就业与再就业工作。 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的再就业政策对税收政策作了适当调整和完善。各级税务机关要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执行中不偏离、不走样、不折扣,提高服务意识,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配套文件,明确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和操作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