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组织拟出反垄断法草案 年内有望提请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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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09:01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丽平 国家工商总局已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拟出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正在修改完善。商务部已组织拟出反垄断法草案,该草案有望年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记者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的。
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年9月2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当年12月1日起施行。 代表们在建议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议案中认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已不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进行修订。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建议,有关部门加快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起草的工作进度,争取尽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代表在加快反垄断法立法的议案中提出,尽快制定并实施反垄断法,对于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解决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垄断与限制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也是参与国际经贸合作的需要。 据了解,商务部拟出的反垄断法草案,分别对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禁止行政性垄断、反垄断主管机关、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草案已于2004年上报国务院,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抓紧进行修改协调。 财经委员会建议,有关部门抓紧工作,争取按计划提请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