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称我国将稳步推进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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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 22:08 商务部网站 | |||||||||
新华网香港11月23日电 (记者 白冰 苏晓) 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23日在香港说,迄今为止,中国已相继颁布了40多项开放服务业的法规、规章,涵盖了几乎所有服务贸易领域。今年年底前,中国将基本完成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于服务业开放的全部承诺,积极稳步推进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 马秀红在此间参加“中国投资政策研讨会”上表示,2004年底至2005年10月,中国
据介绍,2005年9月1日,国务院正式对外颁布了《直销管理条理》。根据《直销管理条理》相关规定,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公安部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共同制订了配套规章,将与《直销管理条例》同时于200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直销管理条例》和配套规章本着履行入世承诺、立足中国国情、内资外资一致、循序渐进开放的原则,对直销作了明确界定,对促进直销业健康发展、规范直销市场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直销员权益、加强直销企业自律等作了相关规定,为直销业的开放和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 她说,商务部还按期履行了有关分销权开放的承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商务部设定表格申报方式,简化了审批程序,并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地方审批部门加速审批。目前,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分销权的核准工作进展顺利。 马秀红说,商务部已经先后颁布实施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拍卖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以及出台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外商在从事上述服务领域的条件、申请程序和审批部门等。 她还表示,目前,商务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境外战略投资者投资A股上市公司的管理办法,完善外资并购的有关规定。我们将继续鼓励外商投资参与现有企业改组改造,优化配置存量资产、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高,推进资本市场稳步开放。(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