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进入威胁公平竞争 专家呼吁制定反垄断法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 10:47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任翀) 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但是,在外资并购过程中,也存在垄断风险。在昨天举行的“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2005上海国际研讨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谢伏瞻揭示了外资并购的“双刃剑”效应。 统计显示,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已超过180个,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中已有400多家在华投资。截至2004年年底,我国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逾50万个,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
但是,大举进入的外资威胁到市场竞争的公平性。目前,外商投资已出现独资化趋势加快、大型投资项目增加、工业领域的外资集中度上升等新特点。在这当中,知识产权垄断、专业技术垄断等新问题层出不穷,威胁到产业的健康发展。如果外资过于集中在某些生产领域,则会进一步使中小企业或国内企业丧失“话语权”,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形势。 针对这一情况,谢伏瞻指出,加紧制定并完善《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有助于防范外资并购带来的垄断风险。通过这些法律法规,可以把国内外企业并购纳入统一的框架进行规制,以进一步实现外资并购的产业导向。笔者从昨天的会上获悉,我国的《反垄断法》制定进展顺利,预计今年底前将递交国务院审议。 在美国,并购审查制度已相当成熟:交易价值在2亿美元以上的并购行为都须申报相关部门,只有在排除垄断可能性后,才能批准实施。谢伏瞻建议,在《垄断法》基础上,我国还可建立起符合国情的并购行为评价体系和标准。通过国家经济安全预警机制,可以及时干预部分含有垄断风险的并购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