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风险防范机制应尽快建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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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 09:43 上海青年报 | |||||||||
新华社上海11月22日专电(记者 俞丽虹)外商投资在我国出现了独资化、大型化等新趋势,并且越来越多地采用并购方式,而新的风险也随之产生。专家建议,我国应尽快建立外资并购风险防范机制,对跨国公司可能形成市场垄断、危及产业安全的并购行为加以规制。 记者从22日举行的“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2005上海国际研讨会”上获悉,截止到2004年年底,我国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逾50万个,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621亿美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谢伏瞻援引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指出,2004年,我国新批外商投资项目的平均合同额达到351万美元,相当于1990年的3.8倍。按实际到位资金计算,2004年外商独资企业在外商总投资中占到67%,比1990年提高了47个百分点,并有进一步上升的势头。外商投资在我国出现了独资化趋势明显加快、大型投资项目日趋增加、工业领域的外资集中度上升等新趋势。 专家建议,我国应尽快建立外资并购风险防范机制。除了加紧制定和完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外,应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并购行为评价体系和标准,内容包括外资并购对产业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外资并购对市场形成垄断的可能性、外资并购对产业结构升级政策的影响以及外资并购对国有资产流失的影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