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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有望明年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 09:42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王原)昨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在沪上举办的“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2005上海国际研讨会”上透露:“25天之前,我国全新的《公司法》修订工作已经正式确定,明年1月1日新的《公司法》即将实施。与此同时,我国已经计划用未来3年左右的时间,在我国逐步建立起市场经济赖以运行的主要法律体系,即《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破产法》。”

  《公司法》三分之二被修改

  据介绍,我国对原有的《公司法》进行了大规模的修订,三分之二的部分被重新修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介绍说:“新的《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制度进行了修改,并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最低注册资本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分5年内缴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必须一次性缴足。”

  《反垄断法》明年提交审议

  据透露,我国的《反垄断法》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今年年底即将提交给国务院讨论,明年将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同时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我国工商总局正在修订当中,国家法制办对此已经列入了明年的立法计划。“这几部主要法律,有望支撑起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的主要法律依据。”业内人士分析说,“尤其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对外开放的深入,特别是《反垄断法》出台的迫切性变得更加明显。”

  当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谢伏瞻分析说:“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已有400家在华投资。近来外资独资化的趋势明显加快、大型投资项目日趋增加、工业领域外资的集中度正在上升。这种趋势下,我国加紧出台反垄断法已经非常必要。”

  据介绍,海外国家大多建有自己的反垄断法体系。如德国的法律规定,跨国并购中如果投资人收购德国公司25%或50%以上的股份或者表决权,必须通知联邦卡特尔局,当并购结果导致收购方产生或者强化市场垄断地位时,这种并购将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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