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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国资委建立重大事项报批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 09:18 国资委网站

  一是建立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各国资营运机构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及重大投融资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季度财务报告,以及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国资委报告。

  二是建立重大事项备案管理制度。国资营运机构监管企业对负责人兼任其他企业领导职务、董事会作出的重要决议、人事变动、重要合同、重大债务、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重大诉讼、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国资委备案。

  三是建立了重大事项审批管理制度。企业工资调整方案和年度工资总额计划,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营运机构及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重组、股份制改造、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等重大事项,必须报市国资委审批。其中,对于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及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事项,要报市国资委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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