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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捐赠将告别税务缠身 保护公众的积极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 10:16 北京现代商报

  慈善捐赠将告别“税务缠身”保护公众的积极性

  BUSINESS.SOHU.COM 时间:2005年11月22日07:37 来源:北京现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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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讯 “推动完善慈善税收减免政策的前进,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保护公众慈善捐赠的积极性”。在前天召开的中国慈善大会上,民政部公布了第一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年)》。而在17日举行的中华慈善大会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救灾司司长王振耀就曾坦承,慈善税收减免政策存在减免税手续过于繁琐,对企业、个人慈善捐赠部分的减免税额度偏低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的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而这个3%的规定对企业慈善捐赠并没有多少吸引力,反而抑制了企业捐赠的积极性。因为企业捐赠超出3%的部分仍需缴税,那意味着企业可能捐赠越多,纳税越多。

  而此次纲要强调,要普及税收优惠政策知识,使捐赠人知道如何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手续,知道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推动制定便利捐赠人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为捐赠人办理减免手续提供规范、便捷的服务;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关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为公益事业捐赠财产按规定享受

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

  据悉,目前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民间组织已经发展到28.9万个,基金会1016个,我国慈善事业正在恢复中不断壮大。而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但有过捐赠记录的却不超过10万家,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业内人士认为,这一纲要的出台将有望让慈善捐赠跳出“捐赠多纳税多”的怪圈,让更多企业投入慈善事业,推动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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