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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为货币经纪公司亏损划底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 10:0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 丁国元) 银监会负责人日前强调:货币经纪公司应以控制风险为核心,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首年亏损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前三年亏损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30%。

  货币经纪公司分公司首年亏损不得超过分公司运营资金的30%,前三年亏损总额不得超过运营资金的10%。

  几年前,注册资本12亿元的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负债243亿元、亏损166亿元。为此,银监会防微杜渐,规定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货币经纪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未达到监管要求的货币经纪公司,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要求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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