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有企业加快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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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 09:13 国资委网站 | |||||||||
11月16日,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南宁召开全区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座谈会。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尹建国就加强企业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我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主题做了重要讲话。他总结了前一阶段法制建设的工作经验,并公布了下一步加强我区国有企业法制建设的总体思路。他强调,推进企业法制建设一定要从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自觉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有效地把这项基础性工作向前推进。他要求各市国资委、各监管企业要按照这次会议的
区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何载福在座谈会上传达了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和研究室有关会议精神并通报各省(市、自治区)国资委法规基本情况、工作特点以及广西企业的法制建设情况。各与会代表还将座谈交流各自在企业法制建设方面的情况。这次会议是自去年7月1号自治区国资委挂牌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区范围内关于企业法制建设的会议。区国资各处室负责人以及各地市国资委和各直属监管企业分管法律工作的领导出席了座谈会。 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构建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将成为我国国有企业的重要制度之一。目前,广西自治区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监管的19家国有企业中,单独设立法律事务机构的只有7家,专门设立总法律顾问的企业更少。 广西一些国有企业已设有法律顾问岗位、机构和职能的企业包括柳州五菱集团公司、柳州华锡集团公司和广西建工集团公司等。这些国企的法律顾问机构负责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点项目、重要文件起草和涉外事项进行法律把关。由于有法律顾问把关,这些公司多年来凡经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审查过的项目合同,未发生一起因合同条款本身原因引发的纠纷。 据了解,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将尽量从本企业中选择业务能力强、法律专业精又熟悉企业实际情况的人员担任。如果企业内部难以产生符合条件的法律顾问,企业也可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顾问。同时,为加强对企业法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企业法制建设,广西将成立国有企业法制工作协会,协会的成立将为全区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企业以及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搭建一个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