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红萱 孙昂
“十五”期间,江苏各级财政共安排就业和再就业资金46.5亿元,全省下岗失业人员累计实现就业266万人。全省就业工作实现了由下岗保障向失业保险转变,由政府包揽就业向市场就业转变,由企业保障向社会保障转变。
江苏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从三方面加大投入,积极做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工作。
首先是加大资金投入。全省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再就业资金达46.5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了6.4亿元,较好地落实了社会保险补贴、就业服务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各项促进再就业的优惠政策。省财政特别加大了对苏北和黄茅老区的再就业资金补助力度,对苏北地区和黄茅老区实际发生的社会保险补贴、就业服务补贴,按照五五分担原则,由省财政承担50%的补助。2003—2005年上半年,省财政用于苏北和黄茅老区的再就业补助资金达到2.57亿元,占省级再就业资金支出的60.2%。
其次是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并对微利贷款项目实行贴息制度。全省共设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近2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1亿元。全省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116笔,贷款金额7764万元。
第三是加强全省再就业信息网络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省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发新的全省统一的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并安排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经费补助资金4900万元,重点帮助部分困难地区用于信息网络中心的升级,以及网络延伸和新软件安装调试。预计“十五”期末,再就业信息网络将完成全省联网,实现南北横向互通和省市县纵向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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