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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考察报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14:50 发改委网站

  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支持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合作项目的计划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组成了由综合司、法规司、运行局以及北京市、黑龙江省等部分地方发展改革委参加的学习考察团,于2005年9月16日~10月1日对瑞典等北欧国家就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进展情况进行了学习和考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瑞典等北欧国家执行千年发展目标的基本情况

  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共包括8项内容,作为千年发展目标的积极倡导者,瑞典等北欧国家已经基本达到了千年发展目标所确定的消灭极端贫穷和饥饿、普及小学教育、促进两性平等、降低儿童死亡率等前6项的要求,目前主要致力于第7项“确保环境的可持续能力”和第8项 “全球合作促进发展”这两个目标的实施。

  确保环境的可持续能力。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2002年,瑞典成立了环境目标委员会,旨在协调各方面关于实现环境质量目标的工作。同时,为配合有关国际协议,还制定了一个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把可持续发展定义在环境、社会和经济三个方面。2004年4月,该战略正式在议会表决通过。根据这一发展战略,瑞典政府针对在森林可持续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提供干净的环境等可持续发展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了以15个环境基础质量目标为中心的环境政策。

  为保证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瑞典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目标。如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方面,提出到2010年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要在2002年的基础上增加10亿千瓦。为实现这个目标,瑞典运用绿色认证体系,通过市场调节来促进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那些利用风力、

太阳能、地热能、海洋潮汐能、水力、生物燃料发电的企业会被授予绿色证书,消费者会被要求必须有一定比例的用电来自于具有绿色证书的企业。通过这种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发电行业环境可持续能力的提高。

  全球合作促进发展。瑞典关于全球合作促进发展的主要管理部门是外交部,对外援助的资金也由外交部统一管理。外交部将援助总额的2/3交由瑞典国际开发合作署(SIDA),由其具体负责援助项目的选择与执行 (其中1/2用于履行和其他国家及国际组织已有的协议,剩下的1/2由SIDA用于国与国之间的双边或多边合作)。余下的1/3援助总额,由瑞典外交部负责,主要用于执行其他双边或多边协议,以及交由其他一些非官方组织如国际环境研究所(SEI)支配。

  2000年以来,瑞典对外援助力度很大,每年的援助总额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8%左右,今年对外援助总额将占到0.88%,总额达33亿美元。瑞典政府还承诺到2006年,每年对外援助将占到其国民生产总值的1%。瑞典还特别强调对外援助的质量和可持续性,希望通过世界各国的合作,能在2015年前,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前6个目标。同时,在具体援助项目的选择上,瑞典尤其重视“确保环境的可持续能力”方面的项目,认为这是一项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紧迫任务,不仅有利于提高受援国的环境可持续能力,也有利于推动全球的环境保护。

  二、北欧国家确保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特点

  北欧是世界公认的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得比较好的地区之一,其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和法律体系比较完善,实施效果比较明显,深受国际组织和世界各国的重视,已成为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范例。

  1、法制保障水平高。北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制度非常完善,以瑞典为例,1969年便有了环境保护法规。从1980年至今,瑞典陆续制定并颁布实施了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法令50多项,其中包括基本法、具体法、环境法典等,内容涉及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影响评估、自然资源保护、能源生产及利用、垃圾及废弃处理等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在法规中还特别强调官方的监督作用,中央政府成立了专门环保执法机构,负责相关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地方环保部门代表中央政府的利益,负责对有损环境活动的申请的批准、监督、和事后评估。完备的法律体系和有效的监督检查制度,为北欧国家的环境保护特别是执行千年发展目标中的“确保环境的可持续能力”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目前,瑞典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已经成为北欧国家乃至欧盟成员国共同准则的样板。

  2、政府宣传力度大。瑞典等北欧国家对千年发展目标的宣传推广十分重视,在我们赴北欧考察学习期间,时值联合国峰会召开,作为此次峰会主要内容的各国千年发展目标报告、有关千年发展目标具体内容的介绍以及呼吁社会各届广泛支持参与的宣传广告,在瑞典、芬兰、丹麦等国报纸和其他新闻媒体上频繁出现。同时,在具体方式方法上,也十分强调宣传推广活动的连续性和直观性,如瑞典国际开发合作署早在2001年就开始了一个长达5年的宣传计划,每年都有一个主题,分别是:教育、健康、发展、防治

艾滋病和两性平等,并在宣传的过程中,将不同主题的发展现状、具体的目标值和达到目标所要克服的困难明确地对社会公布,使广大民众对此能够做到充分了解。目前,有90%的瑞典人认为千年发展目标十分重要,有15%的人认为通过努力,这一关系全人类发展的目标是可以按期实现的。

  3、企业环保意识强。在北欧各国,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不仅是政府的政策目标,而且也已经被众多的企业认为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成为等同于企业经济效益,评价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学习考察中,强烈地感受到企业对社会责任的高度重视,所有的企业均设立了一个专门的部门,负责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环境的影响、自然资源的利用等进行评估。目前,瑞典企业在年终报表中除了公布企业经济效益状况外,对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成果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检查。

   三、几点启示

  总体上讲,由于国情不同和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我国与北欧各国在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距。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政府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有关消除贫困、普及教育、加强公共卫生建设等目标,是完全有可能在目标期限内实现的。但实现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方面的目标,难度很大。从北欧国家在这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中,得到不少有益的启示。

  1、加快环保管理体制改革。我国现行的环保管理体制是各级政府分级负责制,地方环保部门的人员编制、工资发放甚至干部任命均由地方政府负责,而环保执法所面对的往往是地方经济利益的创造者,是地方政府的利税大户。这就导致了部分地方政府忽视环保工作,甚至干扰、限制环保执法。同时,执行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环保部门也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造成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企业宁愿被罚款,也不达标排放。因此,应借鉴北欧国家的做法,改革现行的环保管理体制,实行环保部门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地方环保部门直接对中央政府负责。同时,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设立与完善,扩大环保部门的执法权限,加大环保部门的执法力度,使环保法律得以真正贯彻实施。

  2、健全宏观调控指标体系。据2005年1月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论坛)公布的世界各国环境可持续发展指数 (ESI,包括自然资源拥有状况、过去和现在的污染水平、对环境治理所做的努力等21项指标) 显示,在全球144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位居第133位。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不加快解决,将制约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根据北欧国家的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应在宏观调控指标体系中,建立确保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控制指标。例如,明确规定能源的年度消耗总量指标和相应的排放指标,并按地区进行分解,与利益挂钩,强制执行,确保落实。使之与其他经济发展目标一起,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资源

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

  3、积极扩大国际交流合作。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综合国力还不强,而资源环境保护的任务异常繁重。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特别是发展理念、实用技术、管理方法等,对于我们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例如,据瑞典国际环境研究所的研究测算,按照中国目前的发展趋势,到2015年每年需要新安装1500万个冲水马桶,不仅要消耗大量淡水而且会产生大量污水,资源与环境却难以承受。为解决这一难题,该组织在2004年于中国广西农村试验推行了一种新型的公共厕所,投入少量资金,运用简单实用技术,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难题,并希望这种模式能够在中国得到推广,从而在农村卫生、饮水安全等方面帮助中国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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