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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不办住房公积金罚单位5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09:57 中国产经新闻

  CIEN记者 何建华 北京报道

  11月15日,CIEN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北京就实施《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该中心负责人告诉CIEN记者,若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经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而逾期不办理的,可对单位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从15日开始,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就实施《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时间到11月30日。

  据悉,该规定是为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而制定。

  低利率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大的优点。家住北京南城的王先生,在住房面临危房改造时,花40多万买了一套两居室,其中在建设银行贷款10万元,旧房折款20万,这样王先生只交了10多万现金。王先生说,住房公积金贷款怎样算都比商业贷款便宜,在单位入住房公积金真好。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它具有社会性、保障性、互助性等特征。专项用于职工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离退休时,其公积金本息一并结算给个人。

  北京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和提取等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本人申请办理。

  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后,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单位多缴部分,管理中心应依法退回。

  单位拒绝管理中心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的用人情况以及工资、财务报表等资料的,由管理中心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CIEN记者从建设部获悉,截至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7400亿元,实际缴存职工6138.5万人,支持购建房职工3000多万人,累计发放个人

住房贷款3403.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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