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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公司要降门槛律师团解读新《公司法》亮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 08:48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新修订的《公司法》将于2006年元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做了较大调整。那么新《公司法》将给我们带来哪些好处?今日起,晚报律师团将陆续就新《公司法》的亮点为读者一一解读。

  鑫士铭律师所主任刘学信介绍,以往开设服务类公司,注册资金需要10万元,开设生产经营类公司注册资金需要50万元,并且需要在注册时一次缴足,高额的注册资金使很多人
被挡在了公司大门之外。新《公司法》施行后,凡致力于投资办企业的市民,出资3万元即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新《公司法》还规定,设立公司的3万元注册资金可以在两年内分期缴足,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如果设立投资类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可分5年缴足。这一规定将大大刺激有限公司的发展,预计我市明年开设公司数量会有较大提升。

  新《公司法》中“允许一个自然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市创业者吸引力更强。另外,过去开公司发起人可用货币出资,也可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新法规定,股东用什么东西出资都行,只要满足3个条件:可用货币评估;可以转让;法律不禁止。原来技术入股不得高于20%,现在则可高达70%。按照这个规定,老百姓手里握有的有价证券等将可以作为注册资本。

  刘学信说,新《公司法》对我市一些下岗失业人员办公司极为有利,将极大促进我市个私经济发展。(邹刚) 责任编辑:周军(来源: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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