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 16:2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常志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18日称,《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已经制定完成并将于200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电力业务许可证分为发电类、输电类、供电类许可。2006年将全面启动电力业务许可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颁发工作,完成全部输电企业的许可证颁发工作,完成70%统调电厂、150家至200家供电企业的许可证颁发工作;2007年将完成60%左右的发电和供电企业
许可证颁发工作,基本完成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颁发工作,完成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供用电监督资格证的换发工作。2008年将基本完成供电以及装机容量在6000千瓦以上发电企业的许可证颁发工作。到2010年全面普及许可证持有。

  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史玉波介绍,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工作的目标是推进许可证颁发工作,强化持续性监管;健全电力业务许可组织体系和法规体系,完善管理制度;推进电力业务许可

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

  根据《电力监管条例》中电力设施许可的,电监会已于今年3月1日起启动了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许可工作。到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499家企业领取了许可证。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