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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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 16:2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常志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18日称,《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已经制定完成并将于200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电力业务许可证分为发电类、输电类、供电类许可。2006年将全面启动电力业务许可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颁发工作,完成全部输电企业的许可证颁发工作,完成70%统调电厂、150家至200家供电企业的许可证颁发工作;2007年将完成60%左右的发电和供电企业
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史玉波介绍,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工作的目标是推进许可证颁发工作,强化持续性监管;健全电力业务许可组织体系和法规体系,完善管理制度;推进电力业务许可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 根据《电力监管条例》中电力设施许可的,电监会已于今年3月1日起启动了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许可工作。到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499家企业领取了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