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统计局就研究贯彻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座谈会精神,做好本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龚梅华副局长主持会议并讲话。教育中心、人事处、法规处、财基处、办公室负责人出席会议。
龚梅华副局长指出,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自今年7月起已开始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是经国务院批准的一项重要的行政许可制度,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
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上海实际出发,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
会议听取了教育中心关于国家统计局部署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情况介绍,就本市开展此项工作进行讨论。会议决定:(1)本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由人事处牵头,教育中心配合。考试、发证工作以行政名义通知,具体由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培训贯彻自愿、与考试分开原则,按原渠道进行。(2)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考试、发证不收费。(3)现有“统计上岗证”换领“统计从业资格证”的换证工作,自2006年1月起实施,逐步解决。设立“统计上岗证”和“统计从业资格证”两证并轨过渡期,两证在过渡期内均有效。换证和办理新证暂由市统计局统一受理,区县统计局暂不受理。
(上海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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