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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起中巴将互降部分纺织品关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 10:31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王原)日前,中国纺织进出口商会最新消息称,自2006年起至2008年,中国和巴基斯坦将对501个税号的纺织品逐步降低关税和实施零关税。

  据了解,中国和巴基斯坦签署的《中巴两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规定,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和巴基斯坦将对501个税号的纺织品服装,逐步降低关税,产品包括部分羊毛、棉布、化纤纱、化纤布、无纺布、地毯、起绒织物、针织或钩编织物、针
织或钩编服装及衣着附件、床单和其它部分家用纺织品。

  据了解,2006年1月1日起,巴基斯坦对中国30个税号的

纺织品实施一次性优惠关税,优惠幅度从7%至100%不等,其中巴方纺织品关税减让幅度,大多在15%左右,最高幅度达到100%,如粗梳羊毛、精梳羊毛片毛。同时,适于缫丝的桑蚕丝的关税减让幅度高达50%。

  此外,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对巴基斯坦471个税号纺织品服装逐步降低关税税率,2008年1月1日关税税率削减到零。具体是,原关税税率在15%以上的产品,至2006年起降为10%,2007年降为5%,2008年降为零。原关税税率在5%(含)至15%(含)的产品,至2006年起降为5%,2007年降为零。原关税税率在5%以下的产品,2006年起关税全部降为零。

  业内分析认为:“由于中国纺织品出口欧美这些主要市场遭到了一定的阻力,虽然2008年之前的相关协议已经确定,但是统计显示中国纺织企业对欧美出口量,开始明显跌落。这种背景下,我国需要寻求更多的零关税贸易合作国,为内地的纺织品打开国际市场销路。”据悉,今年9月,我国对美、欧出口环比分别下降6.7%和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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