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太原市医保中心获悉,截至目前,太原市已有 265 户困难企业超过 15 万名职工顺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另有 3.5 万多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也顺利参保。至此,太原市近 20 万困难职工的基本医疗有了保障。
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一直面临各种难题。去年以来,太原市针对各类困难企业的不同情况,积极探索新方法,推进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工作。市有关部门对医疗保险制度实施
后破产的企业,按照《太原市市属国有企业破产工作暂行规定》,实行一次性缴纳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前已经破产的企业,太原市采取比较灵活的缴费方式,先把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纳入医保,然后由承接单位分期缴纳费用。通过这样的办法,太原市把先期破产的5 户企业 6000 多名职工顺利纳入了医保范围。对没有缴费能力的困难企业,太原市采取了财政补贴的办法,由财政拨付基本医疗保险费,使这些困难企业职工全部纳入。与此同时,太原市还通过企业兼并重组,带动困难企业参保,如太原锅炉有限公司兼并太原变压器厂后,原变压器厂的职工便被纳入了医保范围。对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太原市则根据有关政策,确定以社会平均工资的 60 %为基数,按比例缴纳费用,使这部分职工只要缴纳较少的费用便能享受到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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