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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以量化标准考核领导干部 省政府颁布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意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 10:41 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本报讯山东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意见》,提出2006年建立起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评价考核体系,培育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园区和城市,2010年工业园 区和中心城市建立起完善的循环经济体系,2020年建立起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国民经济体系。

  山东省政府要求省经贸委会同省人事厅、省统计局等部门研究制订《山东省资源节约
型社会标准》和《山东省发展循 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工作考核办法》,作为量化标准和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山东省政府已经确定,第一阶段万元生产总值(GDP)能耗要比2003年降低5%,万元GDP耗水要降低1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要提高到68%。第二阶段万元GDP能耗比2006年降低1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5%;建立起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资源开采、消耗类和加工类企业基本建成循环经济型和资源节约型企业。第三阶段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降低3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5%;建立完善的建设资源

节约型社会的法规、标准、政策支持和技术创新体系。新闻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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