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扣侵权产品难觅自主品牌 保护意识亟加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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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 10:23 法制日报 | |||||||||
本报记者 蔡岩红 厦门海关主管知识产权的人士今天十分无奈地告诉记者,尽管他们在今年前三个季度里查获了一百八十余起侵权案件,但由于关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海关在查扣的侵权产品中难觅“自主品牌”。
厦门关区是福建省名牌最集中的地区,聚集了众多国家级品牌和省级品牌。但据了解,虽然该关采取了种种办法,但由于关区内企业对海关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措施知之甚少或重视不够,收效甚微,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至今仍忽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申请。 今年厦门海关曾向关区内100家有代表性的企业发放了有关知识产权的问卷调查表,但最后回收的仅有30份。尽管如此,海关还是通过各种渠道对企业进行了摸底,结果发现,80%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从未向海关总署办理过保护备案;60%的企业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一无所知;30%的企业认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不重要;而高达90%的企业没有设置管理、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门机构及人员。由于自主品牌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导致一些企业花时间和巨资辛苦创出来的品牌成了一些不法分子的“摇钱树”。 接受采访的海关关员还告诉记者,不仅如此,该关在保护知识产权过程中还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在侵权事件发生后,一些权利人出于侵权人可以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和不用承担侵权货物处置费用的考虑,同意与侵权人和解,而侵权人与权利人私下和解现象十分严重,且妨碍了海关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据了解,前不久厦门海关依据权利人的申请,曾查扣了漳州某粮油进出口公司涉嫌侵犯福建省一家公司商标权的案件,但由于当事人与权利人私下和解,海关最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批侵权商品流出境外。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外知名品牌的权利人则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争相为海关关员介绍真假产品的鉴别方法。而且在遇到侵权案件发生时,一般不会选择与侵权企业私下和解,而是申请海关没收并销毁侵权产品,并提请海关对侵权企业进行处罚,以此来打击侵权、震慑其他的侵权企业。 对此,海关提醒企业,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只是已经在总署备案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办理备案的企业就相当于已在海关“挂了号”,只要企业遇到侵权事宜,就可得到全国各海关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