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川明确国企发展重点及报告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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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 08:58 国资委网站 | |||||||||
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期确定的十一五期间国企发展战略规划,十一五期间,上海市工业增加值将达6000亿元以上,工业总产值将达2.7万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0%~12%。同期,银川市国资委制定了《银川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规定》,对市国资委出资企业的投融资、产权变动、资产处置、各类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上海规划工业发展六大战略重点 上海市国资委表示,十一五国企战略规划确定了六大具体战略重点,即以新能源汽车为突破,保持汽车产业竞争优势;临港装备产业基地要有实质性举措;全力争取化工区后续项目落地;确保平板显示产业迅速做大;加快优化调整钢铁产业结构;积极支持太阳能光伏电池产业发展。 此外,上海还将进一步发挥国有经济在一些基础性和关键性行业领域的主导和骨干作用,形成国资、外资、民营资本共同促进产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在国有资产调整和发展方面也将围绕全市规划布局,积极向大产业、大基地、大项目聚集。 银川国企借款超200万须报告市国资委 根据《银川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规定》,当企业发生以下行为时,须向市国资委报告:规定的如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投资等企业投资事项;上市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合资合作等企业融资事项;超过净资产10%或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借款行为;企业合并、分立、破产、解散、清算等资产重组行为,以及企业薪酬分配、关键岗位负责人任免、重要子企业领导人的任免等重大事项等。 银川市国资委表示,将根据市政府授权,对所出资企业报告的重大事项采取核准、备案方式管理,具体管理方式根据报告事项的性质和金额大小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