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发展行原副行长受贿案关键人物黄俊杰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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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 07:3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14日电 (王文波 李京华) 自称收了400万元人民币是“合法行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副行长胡楚寿、于大路涉嫌巨额受贿案中的一位关键人物黄俊杰14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只有初中文化的黄俊杰今年41岁,是深圳亚捷电子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黄俊杰于1999年7月至2001年1月间,因没能承揽到中国农业银行的3亿元设备租赁业
黄俊杰一案开庭后,当法官问黄对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的意见时,黄俊杰的回答说,他不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 根据黄俊杰的陈述,他是在1993年推销产品时和于大路认识的,于大路那时候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1999年,黄俊杰得知农发行有3亿元的设备租赁业务,能获得5%利润,于是向已调到农发行的于大路提出承揽该业务,于大路同意给他一半业务。于是,黄俊杰所在公司就开始进行市场调查,并制作出了可行性报告送到了农发行。但是到了1999年9月份,于大路却说把业务全交给了另一家公司,费了劲又没拿到业务,黄俊杰不甘心,于是他就想通过于大路出面协调,分给他一半业务,或者给三分之二的利润。后来,于大路和承揽到业务的这家公司老总商量后,对方同意支付400万元,双方签订了委托服务合同,并分3年拿到了400万元。 在回答公诉人的询问过程中,黄俊杰说自己收400万元是正常的商业行为。黄曾供述说,在3亿元业务被别的公司拿走后,于大路抱怨说自己干的活不少,钱全让别人拿了。黄俊杰就给他出主意,让于大路出面协商,说有一家不好惹的财政部的公司也要揽这笔业务,让拿到业务的这家公司出笔钱摆平此事。于大路也在供述中说,拿到业务的某公司和他原来的上司胡楚寿关系很深,胡楚寿发话让该公司做3亿元的业务,他作为直接业务主管,心里很不平衡,于是他和黄俊杰商量后,向这家公司要了400万元,当时说的是这笔钱两人都有份。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对黄俊杰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处罚作出判决。(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