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文件
环核函〔2005〕43号
关于宣贯培训《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核甘肃华原企业总公司,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原子高科核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
为更好的实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管理,我局将分别在济南和重庆召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宣贯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三)辐射防护基本知识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济南
1.培训时间:11月17日~11月18日(16日报到)
2.培训地点:济南市舜耕山庄 (舜耕路28号,电话:0531-82951818)
3.联系人: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站王岩
电话:(0531)87299066传真:(0531)87506281
4.参加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二)重庆
1.培训时间:11月21日~11月22日(20日报到)
2.培训地点:重庆市雾都宾馆(重庆市上曾家岩24号,电话:023-63552888,63851788)
3.联系人:重庆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王玲彦桂敏
联系电话:(023)63897816传真:(023)63898404
4.参加地区: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三、参加培训人员
(一)各省环保局辐射处、辐射站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2~3人;
(二)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负责人,2人;
(三)辐照装置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负责人,1人;
(四)省级三甲医院和100Mev以上加速器使用单位辐射安全防护负责人,1人;
(五)新闻媒体(含电视、报刊)记者(请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站和重庆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分别联系)。
四、各省环保局负责通知本省有关单位参会。
五、请参加培训的人员于11月14日前将回执传真给相应培训地的联系人。
六、培训人员食宿自理,培训费用为800元/人。
七、总联系人
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司张家利张平
电话:(010)66556369(010)66556386
附件: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宣贯培训日程安排
2.参加培训人员回执单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辐射 宣贯 条例 通知
抄 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辐射环境监督站
附件一: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宣贯培训日程安排
(一)济南
时 间 内 容 报告人 主持人17日 9:00~9:20 领导讲话 赵永明张家利山东省环保局领导9:20~12:001.《条例》第二章“许可与备案” 赵永明张家利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12:00~14:00午餐、休息14:00~18:00 1.《条例》第一章“总则”周启甫 张家利2.《条例》第四章“辐射事故应急处理”18日8:30~12:00 1.《条例》第三章“安全与防护”刘怡刚2.《条例》第五章“监督检查”12:00~14:00午餐、休息14:00~16:00 放射防护基本知识 张永兴赵永明16:00~16:30 休 息16:30~17:30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刘 华
(二)重庆
时 间 内 容 报告人 主持人21日 9:00~9:20 领导讲话 刘 华赵永明重庆市环保局领导9:20~10:20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刘 华10:20~10:30 休息10:30~12:00放射防护基本知识 张永兴 赵永明12:00~14:00午餐、休息14:00~18:00 1.《条例》第二章“许可与备案” 赵永明张家利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2日8:30~12:00 1.《条例》第一章“总则”周启甫2.《条例》第四章“辐射事故应急处理”12:00~14:00午餐、休息14:00~18:00 1.《条例》第三章“安全与防护”刘怡刚 张家利2.《条例》第五章“监督检查”
附件二:
参加培训人员回执单
姓 名 性别 民族 单 位 名 称 职务/职称 联 系电话参加济南培训的,请于11月14日前将回执传真到(0531)87506281参加重庆培训的,请于11月14日前将回执传真到(023)63898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