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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到位再考虑征收燃油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 14:43 证券时报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表示油价到位再考虑征收燃油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尚无时间表

  本报北京电(记者 徐涛)12日,在此间举行的“2006年中国行业发展报告会”上,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表示,虽然开征燃油税的呼声很高,但财政部目前还没有增加这一税种的打算。因为现在燃油的价格还不到位。

  楼继伟表示,征收燃油税后,虽然会抑制对燃油的消费,起到节约能源的目的,但却解决不了石油生产流通中的问题。因此,首先要把燃油价格做到位,然后再考虑征收燃油税。

  他说,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资源类产品的价格已基本与国际接轨了。但有些资源类产品的价格还存在人为调整的因素,背离了国际价格。比如,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内

成品油价格低于国际价格,导致国内炼油企业较大的亏损。另外,国内有些资源类产品的生产成本并非一个可持续的成本,而销售价格却与国际接轨,这导致企业攫取了暴利。比如一些煤炭生产企业,没有勘探费用、环保费用,甚至没有基本的安全生产支出,这使企业的生产成本极低。

  楼继伟表示,在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中,税收应该发挥一定的作用。目前,针对资源类产品税收的改革设想是,对资源类产品的税收应包括三部分:第一,权利金。针对资源储量,国家拍卖权利金。目前我国还没有此制度。第二,是目前存在的资源税。这部分不宜定得太高。应与权利金相配合。第三,暴利税或者叫特别收益金。

  楼继伟表示,财政部已经设计了征收暴利税的方案。以石油为例,若一桶原油40美元,包括了国内原油生产大约8—12美元的成本,也包括了国家承认的长期可持续的成本(如到国外开发、必须对环境保护、人员野外工作等成本),还包括合理的利润。但油价维持在40美元内时,国家只收取权利金和资源税;油价超过了40美元,超出部分,就要征收特别收益税了。

  楼继伟说,对资源类产品征收暴利税,可能在明年(最迟后年)开始。他强调,对石油企业最终得到的含有可持续成本的价格,国家将采取强制措施使企业最终实现这样的成本而不是私分掉,比如在财务方面将会作出相当详细的规定。

  就遗产税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问题,楼继伟表示,财政部还没有征收遗产税的计划。因为征收遗产税的基础是,个人财产信息要非常清楚,同时要求所有有关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要求技术设备进一步完善起来。目前,这些条件还不完备。他说,至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时间表,并非财政部可以控制,相应的权力在人大。并轨所涉及的两个税法,需要全国人大通过。按照立法程序,如果明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正式施行就要到2007年。但目前相关的法律修改议案还没有提交到人大,因此,2007年两税并轨不乐观。如果2007年人大通过相关法律,正式实施就要等到2008年。

  楼继伟还表示,目前,财政部正在对物业税开征进行模拟运作。征收物业税,将使地方政府不过于注重对发展工业、商业的追求,而更重视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改善,有助于改变地方政府的行为。他说,所有这些对要素收入的征税都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但是决定收入分配的重要环节,也有助于减少政府对生产流通环节税收的依赖。

  (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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