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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 11:18 《经济》杂志

  个税立法听证会开了税收立法过程公开化、透明化的先河,也开了一个让纳税人享有税收立法过程知情权、话语权的先例

  文/高培勇

  今年9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额标准立法听证会》
。虽然只有从5000多名报名者中选出、来自社会各界的28名听证会陈述人发表意见,它却牵动了千家万户的心。一段时间里,上至政府官员,下至普通百姓,提起个人所得税,似乎都有满肚子的话要说。大有一种中国人的纳税人意识一夜之间被唤醒的感觉。

  其实,工薪所得减除额标准的调整,对于中国现行的

个人所得税制而言,并非是一件大事情。

  顾名思义,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征收的税收。但现实中的个人所得,是可以分成若干类别的。对于不同类别的个人所得,可以区分不同项目分类征税,也可以将各种项目加总求和综合征税,还可以将分类征税和综合征税的办法混合在一起征税。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的类型被区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

  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列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一共有11个: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对于上述的不同类别的所得,采取的是不同的计征办法、适用的是不同的税率表格。故而,表面上个人所得税是一个税种,实际上它是由11个类别的个人所得税而构成的。工薪所得减除额,显然只不过涉及到了第一个类别——工薪所得。其他的个人所得类别,并没有进入这次的调整视野。而且,即便在工薪所得的范围内,除了减除额之外的其他诸如税率结构、税率水平、纳税人身份界定、征税所得范围界定等一系列同纳税人工薪所得税负关系重大的因素,也没有随之变动。

  再者看,由诸个税种所构成的税制体系就像是一个交响乐队。个人所得税固然要为政府取得收入,但除此之外,它还有一个特殊的角色定位——调节居民间的收入分配。我们知道,在当前的中国,收入分配差距的日益拉大,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危及着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努力缓解收入分配差距而不是听任其继续拉大,已经成为“十一五”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作为一种最重要的调节收入分配的手段,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目标,当然要锁定在如何有效地调节居民收入的分配差距上。

  现行分类所得税制的格局不那么适合调节收入分配差距需要。道理非常简单,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是一种综合的收入差距,是在加总求和所有来源、所有项目收入的基础上才能计量出来的。现行的将个人所得划分为若干类别、分别就不同类别征税的办法,固然便于源泉扣缴,不易跑冒滴漏,也能起到一些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但是,在缺乏综合所得概念基础上实现的调节,毕竟是不全面的,甚至可能是挂一漏万的。

  让高收入者比低收入者多纳税并以此调节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就要实行综合所得税制——以个人申报为基础,将其所有的所得综合在一起,一并计税。这既是各国个人所得税制历史演变的基本轨迹,也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20条,对于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目标的阐述便是:“改进个人所得税制,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调整工薪所得减除额标准以及扩大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的范围,只不过是为此而走出的一步。

  然而,脱出税制调整的局限而上升至问题的实质层面,就会发现,这一次的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额标准调整以及因此举行的立法听证会,其所具有的意义,非同小可。

  以往举凡税收立法的事情,不论某一单个税种的调整,还是几个税种的联动,甚或整个税制体系的变革,我们历来是由政府行政部门代理,在政府部门内部完成的。不仅是闭门立法、关门修法,而且当面对人们有关税收问题的提问时,官员们也常常躲躲闪闪、吞吞吐吐、含糊其辞,就好像税收立法的事情属于不便让普通人知晓的

国家机密。让作为税收征纳关系中的重要一方的纳税人加入税收立法过程中,对税收立法评短论长,开门纳谏,可是从来没有过的。它不仅在新中国历史上,而且在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是开天辟地第一遭。

  依笔者之见,这一次听证会的成果,并不在于最终确定的标准额的多少,也不在于全国是否实行统一的减除额标准,而在于由此开了一个将税收立法过程公开化、透明化的先河,由此开了一个让纳税人享有税收立法过程知情权、话语权的先例。而这,既是现代税收制度的标志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也是落实

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

  就此而论,今年的9月27日,对于中国的纳税人来说,可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让我们记住这一天。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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