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改拟明年初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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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 07:30 北京晨报 | |||||||||
晨报广东专讯 前天,在卫生部和广东省卫生厅召开的卫生国情暨精神卫生知识媒体交流会上,卫生部办公厅专家透露,全国医疗改革试点工作拟在明年初展开,目前已确定四个中等城市试点。医改以基本医疗系统覆盖90%的人群,并为其至少负担一半的医疗费用为整体目标。 据透露,目前卫生部正在讨论如何实现基本医疗,作为“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
此前有报道说,卫生部将在明年年初开始全国城市卫生改革试点工作,现在已经选定四个中等城市作为试点单位,而广东没有城市参与该项试点工作。 我国医疗改革在政策选择上有五个原则:一是先急后缓,优先保障公共卫生应急、重大疾病防控问题;二是先农村后城市,优先保障农村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在城市则优先加强社区医疗,培训社区全科医生,让老百姓不用看个感冒都去挤大医院;三是先基本医疗后专科;四是少花钱多办事,在目前国家财政投入有限的实际情况下,大力推广健康教育,宣传防病知识;五是打防治重大疾病攻坚战。 《羊城晚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