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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外企将享所得税优惠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 10:00 新京报

  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外企将执行15%所得税优惠

  本报讯(记者 刘宝强)投资三千万美元以上外资企业适用税收优惠政策将明确。

  记者了解到,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正在研究对外商投资三千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据悉,目前已与财政部就此问题达
成一致,预计近期将发布有关调整的具体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目前该文件国税总局还没有签发,但是目前各地税务总局实际已经开始执行。一家省级国税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0年以上、生产性企业,所得税优惠为15%.

  一位地级国税局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他们目前还没有接到类似的文件。只是在以前曾经有个文件表示,外商投资企业,超过3000万美元,回收期长的,在沿海城市开发区内的,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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