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文件
环办会〔2005〕70号
关于召开核动力厂安全评价与验证等两项核安全导则审查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局组织编写的“核动力厂安全评价与验证”和“核动力厂营运单位”两项核安全导则现已完成送审稿。兹定于2005年11月15日至17日在国家环保总局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北口)召开上述两项核安全导则审查会,届时请你单位派员出席。11月14日14:00至15:00在我局东门集合,统一前往会议地点。会议代表也可自行前往。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司韦力
电话:(010)66556360
传真:(010)66556357
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电话:(010)58719866
附件:1.参会单位名额表
2.参会单位回执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核动力厂 导则 审查会 通知
抄 送: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中心
参会单位名额表
单位人数
国家核安全局自定
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中心自定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2人
秦山核电公司 2人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2人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2人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人
中广核工程公司 2人
阳江核电有限公司1人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1人
辽宁核电有限公司1人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1人
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1人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1人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1人
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1人
附件二:
参会单位回执
我单位将派下列人员参加2005年11月15日-17日在北京举办的核安全导则审查活动。序号 姓 名 单 位 职称/职务联系电话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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