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北不应复制珠三角模式 广东建议建沿海经济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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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16:19 信息时报 | |||||||||
南部以海洋经济为主北部以生态经济为主 时报讯 (记者 夏令 通讯员 皋远朝) 昨日,广东省政协召开“加快推进建设广东沿海经济带”研讨会,建议规划具有沿海经济带特点的“一轴两带多中心”的空间布局,南部以海洋经济为主,北部以生态经济为主。北部一定要坚持环保优先、因地制宜的原则,不应统一走“工业立市”、“工业立县”的发展方向,更不能复制珠三角发展模式。
沿海地区成经济发展“脊梁” 据介绍,沿海经济带是指产业沿着海岸线布局,点状密集,面状辐射,线状延伸,通过各种交通运输纽带连接起来的带状经济体或工业走廊。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中国沿海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湾三大沿海经济圈的经济份额已超过全国经济总量的70%以上。可以说,沿海地区筑就了中国经济发展的脊梁。而广东是我国岸线资源丰富、沿海经济发达省份之一。广东沿海经济带上的14个城市,2004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为14623.3亿元,占全省80.77%。 建议广东“南蓝北绿” 省政协经济委建议,规划“一轴两带多中心”的空间布局。即以珠三角、东三角、西三角三个都市圈为区域中心,并通过交通纽带联结起来,构成广东南部沿海经济带。以梅州、河源、韶关、云浮等市区为中心及肇庆、茂名北部通过南岭山脉联结与延伸,构成北部生态经济带。通过北江、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把韶关与珠三角联结,形成南蓝北绿、南重北轻的经济发展特征(南部以海洋经济为主即“蓝色经济”,北部以生态经济为主即“绿色经济”)。 粤北不宜全部“工业立市” 省政协经济委强调,由于南部资源特点及优势,适宜重化工业基础产业发展。北部是广东的水源地,是人民的生命之源,较适宜发展环保达标型绿色产业。所以北部即使有条件发展工业的中心城区,也一定要坚持环保优先、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不应统一走“工业立市”“工业立县”的发展方向,更不能复制珠三角发展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