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稳定须狠抓基础性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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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09:36 金融时报 | |||||||||
央行首次发布的2005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和发展趋势展望,搭建了维护金融稳定所需的政策框架。这种形成常例的报告,将定期对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进行全面评估。它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将成为对我国金融体系健康状况进行综合检查和全面评价的晴雨表。
金融稳定事关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巩固和维护中国金融稳定大局,不仅对于完成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目标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完成未来制定和实现“十一五”计划乃至更为长远的发展目标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曾发生过几次大的波动,其突出表现之一,就是金融运行中出现过一些不稳定因素。譬如上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货币发行增长过快而出现了明显的通货膨胀;再譬如,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钢铁、有色金属、汽车、房地产业等行业盲目扩张发展,造成金融信贷结构部分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给金融稳定全局造成了压力。因此,巩固和维护中国金融稳定大局,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掉以轻心的大事。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金融稳定问题。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党中央、国务院居安思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整顿金融秩序,运用法律手段、市场手段,有效地化解了金融风险,从制度上保障中国金融稳定运行。同时,深化金融改革,建立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修改、制定了相关金融法规,运用以市场调节为主的宏观调控手段,有力地防范和化解了一系列风险,维护了金融全局的稳定,保证了我国国民经济在健康快速的轨道上前进。 巩固和维护中国金融稳定大局,需要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金融是经济的集中反应,它能够明确标示出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健康程度。从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的状况看,维护金融稳定,除了要以科学的发展观制定金融政策外,还需要下大力气狠抓许多基础性的工作。 当前,我国国民信用观念还比较薄弱,一些地方政府的发展观念还停留在陈旧的模式中;一些金融机构违规违法经营的现象还多有发生。在目前融资方式还是以间接融资为主、资金供应过多集中于商业银行的情况下,这些问题如不能逐步解决,就有可能在未来的一定时间内和相应条件下集中释放风险,造成局部甚至是全局性的金融紊乱。因此,只有加强对全民的诚信教育,通过法律的、行政的、文化的多种手段,不断增强全民信用意识,建设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才能从根本上巩固和维护金融稳定。 银行等金融机构既是金融稳定的主体,又是金融企业,其自身也存在着多种金融风险,也不全是“铁打的营盘”,也有倒闭的可能。《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明确表示,并不追求金融机构的“零倒闭”,这种政策倾向遵循了金融发展规律,就是要通过建立一个能使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被淘汰出局的机制,加强市场约束,防范各种风险,以有效地监测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这样一种机制对于推动金融体制改革、维护金融稳定有着重大意义。 巩固和维护中国金融稳定大局,既是我国经济金融发展中追求的一种形态,也是关系到千千万万个企业生存发展和亿万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基础。伴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我国金融体系必然面临更多的内外部冲击和压力。我们必须密切关注各类金融风险,制定有效应对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通过政策、调控、改革、治理、市场化处置等多种手段,巩固和维护来之不易的金融稳定局面,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作者:本报评论员 (来源:金融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