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湖北省审计厅
今年,湖北省审计厅在对全省扶贫资金、粮食挂帐清查、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等行业性审计和审计调查中,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积极探索了“以审前调查为先导,以过程控制为核心,以业务指导为纽带”的行业审计路子,加大行业审计力度,促进提高行业审计整体执法水平。
以审前调查为先导,明确审计工作重点
。为确保行业审计取得实效,该厅精心组织开展审前调查,由相关处室到省扶贫工作、农村信用、粮食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上门座谈,收集相关资料,了解掌握各行业现行管理体制、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决策程序、国家相关政策措施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审计方案,明确恰当的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和范围。扶贫资金审计重点查处挤占挪用,虚报、虚列扶贫项目支出,搭车收费等问题,同时围绕资金管理和使用、扶贫政策落实、项目建设质量及效益等关键环节、关键问题解剖分析,全面准确反映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农村信用社的审计调查,重点审查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损益,查清不良资产和盈亏数据,农村信用社及联社业务经营管理及财务收支的合规合法性。粮食挂帐审计,突出对清理对象、价差亏损挂账、第二轮未贴息挂账、各项政策性补贴、商品损耗损失及其他财务挂账占用等七个重点内容的审核。从而,确保了审计人员有的放矢开展工作,为审计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以过程控制为核心,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为了提高行业审计执法水平,该厅积极改进审计组织方式,对全省审计力量进行统一调配,组成若干审计和审计调查组,按照统一审计方案、统一进点时间、统一审计处理原则和口径、统一汇总上报审计情况“四个统一”的要求,对项目实行“上审下”和“交叉审计”。并明确要求各审计组严格按照省审计厅统一制定的方案和审计程序组织实施;对明确规定的审计范围和内容,做到不漏项、不缺项,查深查透;对审计取证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对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统一处理口径和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归还的要坚决归还,该收缴的要坚决收缴;对严重违纪违法责任人员和案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实行审计项目组长负责制,严格执行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在审计过程中,坚持手工审计与计算机审计相结合,大力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特别是在扶贫资金审计项目中应用了《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大大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以业务指导为纽带,确保审计项目质量。
为了确保行业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该厅在三项行业审计中,建立项目联系人制度,加强审计情况的交流,强化了业务指导和管理。在审计过程,该厅采取派人参加、巡回调查、重点抽查、交叉审核等方式,了解和掌握现场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答复和解决审计组提出的政策业务咨询、工作中矛盾和困难。不定期召开小型座谈会,相互交流审计情况,认真总结经验,促使审计项目全省平衡发展。如在粮食挂帐清查中,该厅统一制定核查标准及原则,组织各县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交叉审核认定,各交叉县的审核认定工作直接对省审计厅负责,省审计厅最后审核汇总全省的审核认定结果。在信用社审计调查中,该厅派人参与部分市、县信用社调查,对整个调查工作进行领导和指导,选择一定数量的信用社调查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查。同时,该厅还对统一组织的行业审计项目单独进行考核评比,实行奖惩兑现。对工作质量好的单位和审计组给予重奖;对工作不力,不如实上报审计结果而带来风险的,省审计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通报全省,取消下一年度的参加资格,以起到督促、引导和示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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