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36省份及计划单列市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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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14:20 中国财经报 | |||||||||
本报讯11月1日,青岛市科技局、财政局等5个市直部门正式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青岛市财政局所属会计中心的第一笔政府采购资金顺利实现财政直接支付。至此,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全部实施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据财政部有关部门介绍,按照“十五”期间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中央和地方着力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中央部门于2001年8月开始实施改革,截至2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实施,实现了财政资金使用的“中转”变“直达”,账户管理由分散到统一,提高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据了解,目前改革进展仍不平衡,有的省本级尚未在所有预算部门实施改革,有的尚未推进到全部基层预算单位,还有一部分地市和大部分县没有实施改革。 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精神,今后一段时期,财政部门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将此项改革推进到各级预算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