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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地税委托代征个人出租非住宅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09:57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从11月1日起,番禺区地税局全面委托番禺区各街、镇的“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代征个人出租商铺等非住宅税收,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至此,广州市属所有的区都统一实行了该征收方式。

  区地税部门负责人称,出租屋管理中心代征税费的对象仅为个人(包括境内居民和境外人员),不包括个体工商业户、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国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固定业
户。(董月梅曾仁珍周文娜)

  (紫/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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