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称央企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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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07:38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刘丽靓 昨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中央企业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和处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表示,近年来,有的企业盲目从事股票、外汇、期货等金融及衍生品高风险业务,又缺乏有效监控机制,造成巨额损失。要对从事高风险投资业务进行严格的控制和规范管理,中央企业一律不得违反国家禁令开展高风险业务或超范围经营。涉足高风险业务的企业、集团公司
李荣融指出,中央企业要深刻吸取造成资产损失的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防范和减少不良资产产生。要加强财务资金管理,提高集团公司的控制力;要加快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要加强风险防范,提高监控能力;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减少决策失误;要进一步加快中央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快推进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健全董事会的试点,同时规范董事会运作,完善决策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决策失误造成的资产损失,为加强不良资产管理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李荣融强调,中央企业要切实做好不良资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国有资产损失。要加大不良资产清欠、清理和追索工作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