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国家开发区扩建审批再度启动 扩建批准条件公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07:33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叶永笔) 一度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工作再度启动。昨天,商务部下发通知称,为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确需扩建的国家级开发区仍可以提出申请。

  通知介绍,国家级开发区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扩建:主要经济指标在申报前两年保持持续增长,综合投资环境评价总指数排名在25位之前;年工业产值40亿元/平方
公里以上;年税收收入达到10亿元;年出口额达到5亿美元;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累计10亿美元。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72,3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