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称中央企业将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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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07:33 证券时报 | |||||||||
本报北京电 (记者 李扬)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昨日在中央企业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和处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指出,中央企业要加大不良资产清欠、清理和追索工作力度,并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李荣融指出,加强不良资产管理是强化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手段,是有效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的重要工作任务,也是增强搞好国有企业信心
李荣融强调,中央企业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企业改革发展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不良资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国有资产损失。一是要加大不良资产清欠、清理和追索工作力度;二是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责任制度;三是要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要继续同步开展效能监察。他要求,中央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制度,改善管理,堵塞漏洞,努力防范和减少不良资产产生。尤其是要加强财务资金管理,提高集团公司的控制力;加强风险防范,提高监控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减少决策失误。 据悉,今年前9个月,169家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3.4%,实现利润同比增长22.4%。预计今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将达5900亿元,比上年增长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