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价格保护和优惠政策鼓励开发可再生能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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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21:48 CCTV《经济信息联播》 | |||||||||
2005年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今天在北京开幕。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开幕式上表示,中国将从价格保护、税收优惠等方面促进可再生能源事业的发展。 我国是一个以煤炭消费为主的国家,由此产生的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我国人均化石能源资源短缺,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具有重要意义。曾培炎介绍了中国能源发展方针,即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以煤为基础、多元发展的能源发展方针,并提出明确目标。
##同期 中国国务院副总理 曾培炎: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的供应结构中的比例提高到15%,开发西部的水能资源,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的供电站,加强太阳能的利用,普及农村沼气。 去年全球生产和消耗了100亿吨标准油,其中九成是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中国去年所消费的能源中有7%左右来自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曾培炎表示,将提供价格保护、税收优惠等措施,促进可再生能源事业的发展。 ##同期 中国国务院副总理 曾培炎:我们将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制订并实施优先上网,价格保护,税收优惠,增加收入的政策措施,鼓励和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制订并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为可再生能源提供法法制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