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称央企资产损失严重 需加大清理追索力度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17:1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七日电 (记者 贾全欣)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今天在此间强调,针对一些中央企业经营失误和资产损失问题相当严重的状况,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大不良资产清欠、清理和追索工作力度。 他是在今天召开的“中央企业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和处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李荣融说,今年前九个月,一百六十九家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四万八千四百二十一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百分之二十三点四;实现利润四千六百三十七点九亿元,同比增长百分之二十二点四。预计今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将达五千九百亿元,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二十一,比国资委成立前增加一点五倍。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多年来由于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决策程序不规范、控制体系不健全等原因,一些中央企业经营失误和资产损失问题相当严重,产生了相当数量的不良资产,成为制约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 李荣融强调,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不良资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国有资产损失。一是要加大不良资产清欠、清理和追索工作力度;二是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责任制度;三是要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要继续同步开展效能监察。 李荣融要求,中央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制度,改善管理,堵塞漏洞,努力防范和减少不良资产产生。尤其是要加强财务资金管理,提高集团公司的控制力;加强风险防范,提高监控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减少决策失误。 据知, 二00四年国资委全面组织中央企业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通过清产核资清理出一百八十一家中央企业资产损失三千五百二十一点二亿元。 目前国资委要求各企业必须在明年底前完成清产核资账销案存和转为减值准备基数不良资产清理的工作目标。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工作不得力的企业,国资委将采取措施统一委托给有关国有专业资产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