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加大对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审计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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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16:38 审计署网站 | |||||||||
来源: 近年来,湖北省襄樊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在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把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作为必审内容之一,不断拓宽审计领域,加大审计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动了经责审计工作深入开展。2003年该市经济责任审计局组建以来,已对5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资金88658万元,其中领导干部本人违反
他们在审计方法上,主要采取了审前公示,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线索,查阅单位的有关原始凭证和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表,分析疑点发票等方法。 在审计内容上,他们侧重六个方面:一是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的合规合法性。既审查领导干部个人在本单位领取的财政统发工资,又审查财政统发工资以外的其他个人收入。财政统发工资以外的其他个人收入包括:应由部门承担的政策性补贴;单位自立项目或超标准发放的各项补贴、奖金和实物;在下属单位或外单位兼职收入等;二是领导干部相对固定乘坐的小车标准及资金来源的合规性。有无超标准购置小轿车;有无向下属及有关单位无偿调用、摊派小车费用。三是领导干部个人住房合规性,有无超标准建住房或公款装修私房。四是领导干部用钱权制度。重点审查贯彻执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领导干部分工责任制、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公示制、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报销手续四个方面的问题。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报销手续包括领导干部经手的招待费、差旅费、交通费报销手续制度。检查有无个人独断决策;有无责任分工不明;有无利用职权为亲朋好友经商提供资金从中渔利;有无在下属单位报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费用;有无领导干部经手费用自签自报;有无领导职务消费报销手续不全。五是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及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线索。六是其他违反个人廉洁自律规定的事项。有无公款出国(境)旅游和高消费;有无购买应由个人负担的商业保险和各种有价证券;有无公款报销学历学位费用和超标准报销其他各类学习培训费用;有无截留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供个人享用;有无个人借支长期不还;有无贪污受贿。(田家改邓坤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