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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者认为要加大对高收入者税收征管力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 22:0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23日电(记者孟娜 周而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23日在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进行审议时,大部分人认为1600元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基本适当,但应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力度。

  冷溶委员说,个人所得税征收到现在已经11年了,对公务员系统,事业单位而言执行得很好,但对新的经济实体做得还不够。应该利用这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的通过,加强宣
传,真正形成全民纳税光荣的意识。

  万学文委员说:“现在支出大都是用现金支付,这给税收带来了很大的漏洞。有关部门要研究这方面的工作,最终使高收入者的税收能够在国家税收中占大部分的比重。”

  全国人大代表黄代放希望高收入阶层的

个人所得税纳税能够达到总比重的60%。他说,个人所得税应该以缓解社会贫富矛盾为目的,而不能以税收为目的。

  全国人大代表冯义说,个人所得税法的此次修订,符合中国富民政策的宗旨,对构建

和谐社会有积极作用。特别是修正案尝试对高收入人群税收征管加大力度。一是扩大申报范围,而且把申报范围的调控权给了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地进行调整。二是全员全额进行申报,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税收部门可以掌握一个单位每个人的交税情况,这有利于为将来建立个人税收档案奠定基础。

  但他同时指出,对社会反应强烈的收入不透明问题,还没有明显的控制办法,包括企业老板的很多收入、医生的会诊收入等透明度不够。

  参加讨论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认为,1600元的个人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是基本合适的,并建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本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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