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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属国企6.3亿元办社会资产移交地方管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21:27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9月12日电(齐鲁)山东省属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全面展开。按照计划,山东省属国有企业所属的中小学和公安机构必须在2006年3月31日前完成移交工作。

  根据最新摸底调查,山东省属国有企业所属的中小学和公安机构,主要分布在济南、淄博、济宁等9个市的30个区县,在职人员近万人,资产6.3亿元,平均每年需要企业补贴共计3亿元左右。

  为加快推进省属国企分离办社会工作,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通知,对工作中应该把握的原则、任务目标、时间要求、政策规定和组织领导都做了明确要求和规定。如移交地方管理的中小学、公安机构按照“移交资产无偿划转”的原则进行,移交人员则以2004年12月31日在职人数为依据;移交地方管理后,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和中小学离退休教师养老金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执行;整个工作分为核对确认、签署移交协议和办理移交3个阶段来进行。

  另据了解,企业办医疗、社区、市政、生活服务等机构的分离,由企业与地方政府具体协商移交办法,可以资产人员现在一起移交,也可以在改革改制完成后移交当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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