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国家将重点监管六大领域的安全生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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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 18:2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9日电(记者刘铮)国庆期间,国家将重点强化矿山、旅游、交通、公共集聚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监管,确保节日安全。 记者9日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九次联络员会议上了解到,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已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安全监管。立即停产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关闭取缔“停而不整“和经整顿仍不达标及非法生产的矿井。禁止假日期间出现放松巡查的现象,严防出现假停真开、假关真采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严厉打击。 ——加强旅游安全监管。要在国庆节前,对游客运载工具、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施设备,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旅游住宿、经营场所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隐患。 ——加强交通安全监管。打击国庆节期间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航空公司和机场等一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督促各民航企业加强飞机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加强铁路安全监管,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加强公共集聚场所的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大型聚集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以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塔吊和施工电梯等的监督检查。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